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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多个地产楼盘违法被罚!快看看吧!

    信息发布者:张普芝
    2019-01-25 16:48:25    来源:转载   转载

    廊坊多个地产楼盘违法被罚!快看看吧!

    李福军     2019-01-06 12:58:09    浏览:6    回复:0    点赞:0    转载河北省本地商家廊坊市本地商家固安县本地商家固安镇本地商家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承德市尚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规划审批内容建设案等32起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涉及廊坊4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规划审批内容建设案

    该公司在廊坊市建设的荣盛华府二期项目,2#、3#楼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存在封闭露台、增大顶层楼梯间尺寸、增建屋顶水箱间、增加平面尺寸、地上及地下超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81条的规定,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171385.28元的行政处罚。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事故案

    该公司施工的南京江宁区N02016G62地块荣盛隽峰工程,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并瞒报事故。经认定该公司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23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14条、第16条以及第18条的规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

    廊坊市海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案

    廊坊市海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凯悦嘉园小区6#楼工程,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钢筋原材料未经见证取样送检复试等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1条、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的规定,廊坊市建设局对建设单位廊坊市海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的规定,对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刘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第65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99509.72的行政处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朱某某作出罚款23970.58的行政处罚。

    廊坊市元弘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案

    该公司在廊坊市施工的金福小区项目中,存在深基坑支护与施工方案不符的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4条的规定,廊坊市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25000的行政处罚;对项目主管人员边某某作出罚款2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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